医保政策
【门诊特种病专栏之六】与您分享恶性肿瘤准入标准和申办流程
随着人民生活质量和保健水平不断提高,老龄化人口数量不断攀升,我国慢性病患者与日俱增,门诊特殊病种人员也逐年日益增长。为了满足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本溪市中心医院特病门诊以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出发点,进一步规范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行为、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通过开设“门诊特种病专栏”,刊登一些在日常服务患者过程中,百姓比较关心关注的“门诊特种病政策”、“哪些病种纳入门诊特殊病种范围”、“准入标准”、“如何申请办理”、“鉴定流程和就诊流程”、“享受哪些待遇”等系列问题,并进行一一解答。希望通过分享,能让您和家人对门诊特殊病种有更深刻的了解和认识。
一、恶性肿瘤准入标准
(一)病史资料:提供近2年住院病志复印件。未住院须提供近2个月三级医院就诊的门诊病志原件(附有系统用药治疗方案)。(二)病理组织学或骨髓细胞形态学或可靠的肿瘤标志等确认报告:1.经手术标本病理组织学检查诊断的各种恶性肿瘤;2.经CT、MRI、内窥镜等有关检查临床诊断明确的恶性肿瘤;3.经针吸细胞学检查(参考),脱落细胞学检查(参考),切取、钳取或穿刺活检,快速冰冻(石蜡)切片、病理检查等诊断明确的各种恶性肿瘤;4.经骨髓穿刺或活检诊断的各期、各型白血病;5.无病理报告单,CT、MRI、内窥镜等有关临床检查高度怀疑但未明确诊断的各种恶性肿瘤,肿瘤标志物化验须达到阳性指标,并由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主任医师确诊,出具诊断书,科主任签字或盖章。第(一)项为必备条件,第(二)项的1—5条至少具备其中之一。
二、恶性肿瘤申办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