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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宣传丨警钟长鸣 防范溺水

发布时间:2024-07-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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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防范溺水

一起来看

《防溺水安全教育警示片》

致全省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广大家长朋友:

  暑热已至,烈日炎炎,中小学生野浴行为增多,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据统计,我国每年约有5.9万人死于溺水,其中未成年人占95%以上。

  家长作为孩子成长的第一任老师,多尽一分安全责任,孩子就会减少一分风险,应当切实肩负起家庭安全教育的重要责任,依法履行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积极配合学校做好防范学生溺水相关工作。

  这个夏天,不论您工作多忙,请一定叮嘱孩子做到“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和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准擅自下水施救。

  这个夏天,请您一定关注孩子的去向,特别是在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等学生不在学校期间,时刻做到“四知道”:知道孩子去哪里、知道孩子和谁在一起、知道孩子在做什么、知道孩子何时回来,教育引导孩子:天气再热、不到河塘降温,水景再美、不到水中感受,水性再好、没有保障不游,别人再劝、不拿生命逞能。

  这个夏天,请您多抽时间陪伴孩子,对孩子既严管、又厚爱,注重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不带孩子冒险涉水,发现其他未成年人野浴,也及时劝阻制止,为孩子做好榜样。同时,也请您向孩子传授“水母漂”等自救常识,为组织救援赢得宝贵时间。

  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承载着每个家庭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家长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呵护孩子安全、健康、快乐成长!

  辽宁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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